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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内账”被查了!2名90后财务被抓!国家终于出手!

  刚刚,传来大消息,两名90后财务协助虚开发票,记录“内帐”,虚开税额高达2.57亿元,被判7年!

  虚开增值税发票是涉税高发违法行为,也是税务机关重点打击对象,当事人一旦触犯刑罚,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大好年华就这样浪费,真是让人惋惜。虚开发票将重罚,切勿再触碰底线!

两名90后会计,3年虚开2.57亿

  黄某惠和陈某梅受雇于付某博成立的“厦门X森工贸有限公司”做财务,2013年11月至2016年7月间,在明知厦门*森工贸有限公司等23家公司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协助主犯付某博记录“内账”、虚构合同、资金走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事务,税额合计2.57亿元。

  尽管系从犯,但鉴于其犯罪事实及后果,两人最终被法院判决:

  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

  两个刚毕业涉世未深的年轻人接到判决书后,哭成泪人,追悔莫及。

  (配图来源:某90后财务虚开受审现场)

为什么被抓的是90后?

  走上会计职场的90后要法律意识必须具备。

  有些90后会计们的法律意识不够强,然而做会计必须严谨,目前来说90后无疑是市面上最年轻的一批会计,但是年轻不应该成为法律意识不够强烈的借口。有些人在诱惑面前没有守住会计人的底线,最终迷失在金钱的诱惑里面,直至被抓,尤其是在会计法这方面,刚刚入行的会计们必须注意:

  2017年会计法变更,加强了对会计从业人员的法律约束,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明确列入了法律监督范围。

  同时加大了对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由之前的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直接上升为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修改后】

  第三十八条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本法所称会计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四十条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会计人不要以为有了初级证书就安枕无忧了,还要多多关注会计准则,恪守职业操守,千万不要耍小聪明,违法必究,上面的案例已经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替你证明了。

虚开发票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的四种行为,其客观表现是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的发生

教你如何辨别虚开发票

  一、首先从取得增值税发票企业的财务处理上看,往往有如下特征哦!

  1、虚拟购货,签订假合同或根本没有采购合同;

  2、没有入库单或制造假入库单,且没有相关的收发货运单据;

  3、进、销、存账目记载混乱,对应关系不清;

  4、在应付账款上长期挂账不付款,或资金来源不明;

  5、从银行对账单上看,资金空转现象较为明显,货款打出后又转回;

  6、与客户往来关系单一,除“采购”“付款”外,无任何其他往来;

  7、与某个客户在采购时间上相对固定和集中,资金进出频繁;

  8、采购地区相对集中。

  二、根据以上疑点,可进一步追查其业务往来单位,若存在下述情况,迹象则更加明显:

  1、供应商大多是个体私营者且经营期限并不长,在这些企业中,有的未按规定进行年检,有的经营期限已过,有的则被工商部门吊销。

  2、经营范围广、品种齐全,如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原料、纺织塑料、汽车配件、电子产品、照像器材、农副产品等不一而足。

  3、注册地址含混不清,东拼西凑,查无实处。

  4、有的企业根本不存在,而是盗用他人名号进行违法活动。

  针对以上情况,应从两个方面加以审查:

  (一)购销业务是否真实存在;

  (二)到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其税务登记情况,并请税务专业人士对增值税发票的真伪进行鉴别。一旦认定是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则应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彻底追查。

  请注意:

  为杜绝经济犯罪的发生,从以下途径所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在纳税申报时均不得予以抵扣:

  1、没有真实购销业务而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不得抵扣;

  2、未支付货款,或虽已支付又通过其它途径转回的,不得抵扣;

  3、有真实的采购业务,但取得的增值税发票非销售方开具的,不得抵扣;

  4、盗用他人名号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得抵扣;

  5、经税务机关鉴定是假发票的不得抵扣。

  总之,在购销经济活动中,票、货、款必须一致,否则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一旦抵扣,无论是真票假开还是假票真开,都属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

  如果取得的发票存在上述疑点或问题,应暂缓付款和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及时向税务机关求助查证。尤其是对大额购进货物,或者是长期供货人突变开票方名称、开户行及账号信息的,更应重点核查。

  发票查询途径:

  (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s://inv-veri./查询发票。

  (二)通过各省税务局网站查询发票。

  (三)通过12366语音自助查询发票。

  (四)直接到税务机关查询。以上方法不能有效确定虚假发票的情况下,可以持发票原件直接到管辖本企业的税务部门求助,确认发票真伪。

  

财务人牢记五要五不要

  一要道德操守不要失去道德底线;

  二要懂法守法不要知法犯法抗法;

  三要尊重事实不要编造经营假象;

  四要真实记账不要做假账两套账;

  五要依法申报不要偷税骗税虚开;

  

最后提醒

  1、作为财务会计应当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发现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税行为,应立即向税务机关检举,干我们会计这行,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自己,千万不要给别人做背锅侠,卖了自己帮着别人数钱。

  2、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应依法依规记录好每笔账,开好每一份发票,完整准确真实申报税收,切勿违法违规记假账,更不可参与偷税、虚开发票和骗税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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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7-31 09:56:25【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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